南方澳漁船捉到「史前深海惡魔鯊」疑違法 宜縣府迴應了

宜蘭縣南方澳漁港13日有漁民在外海用「底拖網」漁船捕獲1只罕見深海鯊魚「歐氏尖吻鮫」,身長4.7米、重達800公斤,爲目前臺灣捕到最大的哥布林鯊,也因底拖網遭人質疑是否違法。 (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南方澳漁港13日有漁民在外海用「底拖網」漁船捕獲1只罕見深海鯊魚「歐氏尖吻鮫」,身長4.7米、重達800公斤,爲目前臺灣捕到最大的哥布林鯊,也因底拖網遭人質疑是否違法;宜縣府海洋及漁業發展所表示,該鯊魚不太可能在近海距岸3浬內捕捉到,故是否違法需要再進一步調查。

據瞭解,昨日上午8時許,用底拖網捕獲哥布林鯊的漁民回到南方澳第三漁港時,用機具將4.7公尺長、800公斤重的龐然大物擡上貨車,還發現鯊魚肚子裡有6只幼鯊;原本漁民要賣給餐廳當食材,桃園的臺灣海洋藝術館得知消息,連同幼鯊爭取收購,做爲海洋教育教材,預計日後海藝館展出。

捕獲的哥布林鯊肚子裡還有6只幼鯊。(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海藝館指出,哥布林鯊屬於史前深海鯊魚,800公斤是近幾十年臺灣捕獲最大的紀錄,生活在地球已經有1億多年的歷史,這類鯊魚皮膚呈半透明,身體粉紅又有邪惡尖牙,且頭部形似哥布林,也被稱爲惡魔鯊,又稱爲「歐式尖吻鯊」,是稀有活化石,非常特別。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陳春生表示,這次捕捉到的罕見鯊魚,是他近幾十年都未看過的種類,而該漁民雖然是用底拖網捕魚,但不是在距離岸邊3海浬內捉到的,所以沒有違法,因漁民署未全面禁止拖網漁船捕魚。

捕獲的哥布林鯊肚子裡還有6只幼鯊。(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研究員遊紀汝表示,哥布林鯊不屬於保育類動物,故該漁民是屬於合法漁獲利用行爲;而底拖漁網雖爭議性大,但一網打盡的捕撈效率很好,雖然長期下來對生態會造成某些影響,還是需要長時間的評估,所以漁業行爲是在政府合理適當規範下都是被許允的,不算違法。

海洋所所長林芳民表示,根據漁業署《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現行規範禁止拖網漁船於距岸3浬內、總噸位50以上拖網漁船於距岸12浬內拖曳網具作業或投網、揚網、及禁止拖網漁船攜帶或使用滾輪式漁具出港作業。而此鯊魚不太可能在距岸3浬近的海域抓到,故是否違法需進一步調查當時捕捉海域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