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匯款5000元誘少女自拍猥褻影片 好姐妹抽成媒介性交易
北市許姓男子以5000元誘惑未滿18歲少女拍攝猥褻影片又進行性交易,士檢檢察官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圖/本報資料照)
北市許姓男子,去年8月在網路聊天結識2名未滿18歲少女,開出每張裸照1000元、影片5000元的價格,誘惑2人傳送猥褻照片供他觀賞,並透過A女介紹,與B女進行性交易,案經檢警查扣手機,發現許男利用微信收取影片、照片,他坦承進行性交易,檢察官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去年8月13日,許男以1張裸照1000元、猥褻視訊1次5000元,先匯款6000元到A女的帳戶內,藉以引誘少女自行以手機拍攝裸胸照片1張、裸體視訊供許男觀賞。同日,許男取得影片後,再度匯款希望結識B少女。
B女先將照片傳給A女,再由A女轉傳給許男,4天后,許與B女相約在桃園某汽車旅館見面,他先支付1萬元現金,並將有1萬元帳戶的金融卡交給B女,兩人進行性交易。隔月,許男與A女視訊時,發現A女身上沒穿衣服,再要求拍攝猥褻影片,透過微信傳送給他。
許男應訊時,坦承知道2人均未滿18歲,並支付金錢購得裸照、猥褻影片,並進行性交易,A女坦承從中抽成,檢察官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許男,可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