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迴應騎自行車無牌被罰50元:對民警追究責任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今天發佈通報稱:近日,南京一網民反映騎自行車上路因無牌被罰50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

經查,4月9日17時46分,民警在中山路長江路路口執勤時,發現當事人王某逆向騎行自行車,對其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予以警告處罰,並對其無牌上路行爲予以罰款50元處罰。

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自行車不再屬於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上路無需上牌。據此,交管局已撤銷針對其騎行無牌自行車上路行爲的處罰決定,並對當事民警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總檯記者 景明 毛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