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攔車說自己是警察」 南市警方將開罰偵辦

國瑞白色自小客車,拿指揮棒示意攔停當事人車輛車上下來一男子涉嫌自稱是警察。(圖/行車紀錄畫面翻拍)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網友網路社團PO影片指稱,10月24日19時許,在臺南市後甲圓環中華東路北向南車道上,有1部國瑞白色自小客車從內側車道變換至外車道超越前車,臨停於道路中央,該名男子下車後,從其座車上拿出指揮棒示意攔停當事人車輛,自稱是警察,後見被害人下車打電話報警之際,立即驅車離去,市警分局依法開罰,並傳喚涉案人到案偵辦。

臺南市警一分局指出,經警方檢視網路社團影片中,發現國瑞白色自小客車駕駛人違規行爲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第53條闖紅燈,一分局將依據影片確認違規事實,予以制單舉發。

另對於該名男子拿出指揮棒示意攔停被害人車輛,並自稱是警察身分情事,警方認爲明顯涉嫌違反刑法第158條第1項「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一分局目前已掌握特定對象,依法通知相關當事人到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