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萊豬零檢出中央說無效 花縣府批不尊重民意
花蓮縣府強調會落實萊克多巴胺零檢出,也批評中央根本不尊重民意。圖爲縣府日前到肉品攤商「零檢出」政策。(王志偉花蓮傳真)
有關行政院宣佈,縣市政府訂有萊克多巴胺零檢出自治條例者,屬違憲無效。花蓮縣府秘書長張逸華表示非常遺憾,他說,反萊豬,是絕大多數臺灣人的民意,中央違背民意,也不尊重地方議會機關,因此縣府收到中央回函後,將立即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以保障地方自治的精神及縣民健康。
因應中央將於明年1月開放美國牛肉和豬肉進口,花蓮縣府修訂食安自治條例第9條,條文原本僅限制核災地區食品等產品在縣內販售,修正後加入新增「含有乙型受體素的牛肉、豬肉等所有肉類及相關產製品」、「其他經本府公告之食品」,即將開放進口的美豬、美牛如果含有萊克多巴胺將禁止在縣境販售,並增訂1萬至10萬元罰鍰。
行政院今宣佈萊豬政策,地方食安自治條例有「乙型受體素一律不得檢出」規定者,因違反憲法並牴觸中央法規,自明年1月1日起無效。對此張逸華強調,根據相關民調,反萊豬是絕大多數臺灣人的民意,不希望萊豬進口,花蓮縣府傾聽民意,對於食安條例的修訂,要求零檢出,並經縣議會全力支持通過,因此就立法的程序而言,希望中央能夠遵照地方自治的精神。對於中央不尊重民意,也不尊重地方立法機關,他再次表達遺憾。
張逸華強調,花蓮縣政府收到中央正式回函後,會依相關的規定,立即提出釋憲,以保障地方自治的精神及縣民健康,而且在相關法令疑義未釐清前,縣府對查緝萊豬絕對滴水不漏,照常查緝,若有檢出就全面公告,以道德力量與民意力量反制,維護民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