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擬放寬落戶條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非戶籍人員可辦理落戶

新京報訊 (記者寇德娜)近日,南京市公安局發佈《關於合法穩定住所落戶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簡稱《通知》)。《通知》提出,在南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且實際居住的非南京戶籍人員,可以直接辦理落戶。《通知》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爲2024年5月6日。

關於上述事宜的適用對象,《通知》明確,在南京市城鎮地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即取得合法產權住房)人員,可以申請本人戶口遷入該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可以申請辦理戶口隨遷;房屋產權爲兩人及以上人員共有的,需經所有產權人協商一致確定其中一人申請立戶遷入,同時可以按照前款規定申請辦理戶口隨遷,其他共有產權人不再適用《通知》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爲未成年人的,在申請落戶時需要隨監護人一併遷入。

對此,中指研究院高級分析師趙芊表示,時隔6年,南京重啓購房落戶政策,以求吸納更多外來人口。在此政策之前,南京落戶政策已較爲寬鬆。今年一季度,南京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不及預期,置業意願較爲不足。進入4月份,市場熱度有所回升,但較往年“金三銀四”仍有差距。此時,南京再度重啓購房落戶,對接下來的市場有所利好,但政策效果有待觀察。大力發展產業、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或許更爲重要。

編輯 武新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