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警五分局策略聯盟 賓館內查獲詐欺車手雙人組
▲臺南市警五分局積極查獲涉嫌連續詐欺案的車手。(圖/記者林悅翻攝)
臺南市2月26日至3月13日間發生詐欺車手提領數十次,金額近百萬餘元,遭提領提款機橫跨歸仁、永康、南區及本轄,市警五分局經深入追查查出25歲李姓男子、26歲王姓男子涉有重嫌,並循線前往開元路、南區萬年二街一家賓館埋伏緝獲王姓男子等4人,起獲安非他命毒品,全案偵訊後依法送辦。
臺南市警五分局3月8日獲報後,立即調出歹徒影像並與相關分局聯合追緝,經確認嫌李嫌(25歲、有毒品前科)涉嫌本轄3月2日在開元路聯邦銀行提領車手案,於3月9日17時許緝獲李嫌後,調查時坦承他爲車手,並與另嫌王姓男子(26歲、毒品、詐欺等前科)共同前往提領詐騙款項。
市警五分局偵查隊備妥相關資料後向臺南地檢署申請王嫌拘票獲淮後,連日與相關分局積極查緝王嫌,而於3月13日晚上20時,得知王嫌可能住宿在南區萬年二街清水漾汽車賓館,立即由五分局偵查隊及開元所前往埋伏查緝,待犯嫌欲駕駛自小客離開時,立即堵住盤查,當場經同意後搜索該自小客系由簡姓男子(30歲、有詐欺前科)駕駛,另謝姓女子(33歲、有毒品前科)坐在副駕駛座,謝女自行在攜帶的包包交付安非他命一小包(含袋重1.38公克)及吸食器等物品,另前往該處所內發現拘提王嫌,乃一併帶回處理。
警訊中王嫌坦承擔任車手幫詐騙集團提領詐騙款項不諱,且供稱均受不詳年籍之上手,以簡訊指示至何處拿取提款卡後再行提款,領完現金後均將提款卡隨意丟棄水溝內。警方另於謝女包包內發現一包牛皮紙袋內有現金新臺幣12萬元,經王嫌供稱該筆現金是在灣裡郵局所提領的詐騙款項,交由不知情的謝女先行保管。
王嫌、李嫌車手部分一併依詐欺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另嫌謝女依毒品罪嫌送辦,簡姓男子則待尿液檢驗結果再行處理。目前全案由警方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