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遇害女大學生男友:隨身攜帶開刃刀
近日,南京女大學生李某月在雲南省勐海縣境內遇害,引發輿論廣泛關注。8月4日晚間,勐海警方通報證實,李某月男友洪某(男,24歲,江蘇南京人),與犯罪嫌疑人張某光(男,21歲,江蘇宿遷人)、曹某青(男,20歲,江蘇南京人)在南京合謀,張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縣於7月9日晚將李某月誘騙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並埋屍。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洪某是軍事愛好者,曾被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軍事社團聘爲“教官”,多次組織社團成員集訓,自稱上過敘利亞戰場。他曾多次在校內威脅、報復學生,並有過盜竊社團物資的行爲。
此外,本案另一名嫌疑人曹某青疑爲南京水彈槍圈子的一個綽號“黃鬼”的人。此人曾對朋友宣稱,自己前段時間去過外地,執行“跨國抓捕任務”。
下手“沒輕重”,隨身攜帶開刃刀
近日,有網友爆料稱洪某爲水彈槍愛好者,新京報記者在某水彈槍論壇聯繫了多名網友,並與其中一人王樑(化名)取得聯繫。經確認畢業證,王樑爲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2013級學生。
王樑告訴新京報記者,洪某和自己是校友,在校期間,二人因同爲軍事迷、愛好水彈槍而結識。2016年10月,兩名學弟向他提起學長洪某,稱洪某是個“很厲害的人”,“身體素質非常好,有很強的戰術技能”,希望能聘請洪某爲王樑所在學生軍事社團的教官,教授戰術動作、野外生存技能等。
在兩名學弟的描述中,洪某自稱精通俄語、普什圖語,曾參加影子部隊,上過敘利亞戰場,進行反恐作戰。但當兩名學弟問及洪某在外作戰的具體情況,洪某則表示不太願意談,因爲“太慘烈了,戰友都在眼前犧牲,血肉橫飛。”
王樑說,他當時就有些懷疑,覺得洪某在吹牛,“如果真有這麼厲害的履歷,怎麼可能在學校帶着一幫學弟玩?”王樑表示,軍事愛好者中有一類“裝兵黨”,“典型特徵就是假裝有應激創傷,不願意回憶作戰細節,實際上是他不瞭解戰場的真實情況。”因此,當時王樑告誡學弟們離洪某遠一點。
王樑記得他第一次被學弟帶去見洪某時,感覺洪某有些奇怪,“不是他出事了我才這麼說,是那時就覺得他皮笑肉不笑,說話時總倒抽冷氣,潛意識裡給人感覺很危險,總之印象不是很好。”
不過,在兩名學弟的強烈推薦下,洪某依然被聘爲該社團教官。出於對軍事的熱愛,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2017級學生劉洋(化名)、張嚴(化名)入學後加入了該社團。他們記得,洪某會在週五晚間組織集訓,將社團成員帶到操場上,要求他們繞着草坪跑圈、翻滾、站軍姿等。
在他們的印象中,洪某每次出現都穿着迷彩褲子、戰術鞋子,還會隨身攜帶開刃刀。由於表現出“對軍事十分了解,做戰術動作時姿勢也很標準”,因此,不少學生對洪某很信服,總是稱呼他爲教官。
“每次見他不是在玩軍事裝備,就是在健身房。”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附近一家健身房店長告訴新京報記者,幾年前洪某常來店裡健身,“一個人在那打沙袋,塊頭很大,看得出身體素質不錯。”
劉洋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洪某經常下手“沒輕重”,曾在跟人模擬對抗的時候,用鎖喉術將對方鎖暈。他還聽學弟說過,洪某曾在無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用一根繩子,帶着學弟從宿舍樓五樓繩降。“我們宿舍樓的欄杆不結實,有保護措施都沒人敢繩降,但他就是會去追求刺激。”
多次偷竊社團軍事物資,被校保衛處驅逐
跟洪某接觸時間長了以後,“我們逐漸發現他這個人有點不對勁兒。”劉洋說。
劉洋所在社團有個儲物間,存放着社團的獎盃、紀念品、活動物資等。劉洋說,洪某經常要求時任社團會長(趙樂)夜間帶他去儲物間。由於儲物間位於兩棟女生宿舍樓之間,趙樂覺得夜間前往不合適,拒絕了幾次,結果遭到了洪某的報復。
據劉洋、張嚴回憶,2017年寒假時,洪某踹門進入趙樂宿舍,將其個人儲物櫃中收藏的水彈槍、瞄準鏡、軍事模型洗劫一空,物品價值共計2000餘元。新京報記者向趙樂求證此事,對方表示不願迴應。
趙樂宿舍失竊事件傳出來後,洪某逐漸不再出現在社團中。然而,到了2018年底,社團的儲物間失竊了鏟子和橡膠槍,由於當晚劉洋在學校內見過洪某,就向保衛處報案,“我們向他要東西,他歸還了。”
直至2019年,早已畢業的洪某仍經常出現在學校中,且身邊總是帶着一兩個“小弟”。張嚴說,2019年2月14日,洪某指揮手下小弟進入社團儲物間偷弓箭與壓縮餅乾等物,並在裝壓縮餅乾的桶中留下一張寫着“味道不錯”的紙條。
張嚴向新京報記者展示了紙條照片與到保衛處查看監控時的照片。由於此時洪某已經畢業,保衛處只能將案件移交派出所,張嚴等人並未得知最終處理結果。
多次偷竊行爲被社團成員視爲報復與挑釁,王樑分析,洪某本身擁有很多軍事裝備,“看起來也不缺錢”,但在作案時留下痕跡,“可能是在報復我們不讓他接近社團”。
“洪某出事,學校、社團都很無辜,我親眼見到保衛處幾次持警棍驅趕洪某,禁止他出現在校園中,社團也只是愛好軍事的學生學習知識的地方,和洪某的事絕無關係。”張嚴向新京報記者表示。
報案後,保衛處的人和張嚴溝通後續進展,透露聯繫過家長,洪某父親表示拿兒子沒辦法。8月7日,新京報記者曾與洪某父親聯絡,對方表示,“謝謝你,我很痛苦,正在高速上。”隨後匆匆掛斷電話。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洪某父親曾在江寧區大學城附近有一住所,於2016年轉賣。8月10日,買家周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此處爲回遷房小區,自己買房時洪某父親曾因房屋面積問題與他發生法律糾紛,但除此以外,他對洪某父親已經沒有印象。新京報記者詢問周圍鄰居,均表示不記得洪某一家曾在此居住。
此外,案發前,洪某與被害人李某月居住在棲霞區馬羣某小區的另一處回遷房內。洪某的一位朋友說,去年年底,洪某曾告訴他,自己花了二十萬裝修該房屋。
疑似另一嫌疑人曾稱前段時間去外地執行“跨國抓捕任務”
多位受訪對象均表示,洪某善用手段,威脅、拉攏、蠱惑他人。
據王樑回憶,洪某在學校裡常自稱是“官二代”,稱家裡很有背景,以“你要跟我對着幹,沒有好下場”威脅他人。有時,洪某帶人翻牆,“讓別人先翻,他在後面拍張照片,說如果你不跟我混,就把照片發給學校,以此讓人做他的小弟。”
此外,王樑曾聽說有學弟被洪某威脅至休學一年,還有學弟有幾萬元被洪某揮霍一空,但具體細節他並不清楚。
王樑曾在2017年加過洪某QQ,他記得,洪某經常在QQ空間中上傳自己穿着軍事服裝站在軍事管理區前的照片,或與穿軍裝的外國人的合照。王樑表示,此案另一嫌疑人張某光也是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是洪某的“小弟”,在校期間經常和洪某“混在一起”。有一次,張某光在QQ空間裡發了一張照片,戴帽子、拿銀色手槍,洪某在下面回了張自己的照片,“他們會通過這種方式吸引別人,滿足虛榮心。”新京報記者發現,案發後,洪某的QQ空間已被設爲不可見。
王樑和洪某同爲水彈槍愛好者。王樑曾聽說,水彈圈內有位賣裝備的“大佬”,聽完洪某對自己過往經歷的講述,也信以爲真,認爲洪某的確上過戰場,有很強的作戰能力。“他騙在校生容易,能騙到一位圈內成年人,說明這個人還是有很強的蠱惑能力。”
劉洋說,本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張某光是他朋友的室友,也幫過洪某運、藏其盜竊物品,他曾在一次報案後,在保衛處見過張某光。“我聽朋友說,張某光在宿舍裡沒事幹的時候,會把衣服脫掉,對着鏡子比劃戰術動作,同時說着‘我好帥,我好健壯’。”
“我們懷疑洪某通過洗腦的方式讓張某光與曹某青覺得自己是在執行任務,纔會幫他去做這種事,此前學校就曾有個搏擊愛好者,被洪某蠱惑寫好了遺書,要隨他去阿富汗上戰場。以洪某的個性,早晚會造成惡果,只可惜妹子爲此付出了一條生命。”劉洋說。
王樑告訴新京報記者,本案的另一名嫌疑人曹某青疑爲南京水彈槍圈子的一個綽號“黃鬼”、“黃老師”的人,此人和洪某此前相識。8月4日晚間警方發出李某月遇害通報後,王樑在圈內的一位朋友告訴他,“黃鬼”已經聯繫不上,但8月2日兩人還曾一起打過水彈槍,“黃鬼”自稱前段時間去過外地,執行“跨國抓捕任務”,看起來神態自若,沒有任何異常。
王樑說,“黃鬼”此前曾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附近的一家真人cs場地兼職。8月10日晚間,新京報記者來到該真人cs場地,一名工作人員表示,2019年,的確有一個綽號“黃老師”的人在該場地做兼職教練,教學員玩水彈槍、真人cs等遊戲。兼職期間,此人未對人透露真實姓名,也沒人知道他本職工作。
這名工作人員回憶,“黃老師”身高約1米75,白淨偏瘦,“平時沒聽說有什麼偏激舉動”,2019年年底結束兼職後,未再出現在店裡。
王樑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由於洪某、曹某青均爲水彈槍愛好者,水彈圈對此案關注度很大。“我們很擔心水彈槍會因此被污名化,實際上水彈槍只是一種模型玩具,圈內人士也對洪某犯下的事件十分憤怒。”
資料顯示,水彈槍是一種將水化合物(含有聚丙烯酸鈉交聯共聚物的小顆粒,經過兩個小時水泡後,變成豌豆大的藍色軟質顆粒)作爲子彈,電動、可以連發的玩具槍,其槍口比動能在國家規定的槍支認定標準(1.8焦耳/平方釐米)以下。經實驗證明,正規水彈槍一米之內不會對豬眼造成傷害。不過,此前亦有多例水彈槍不規範使用對人體造成傷害的報道。
新京報記者 馬延君 實習生 馬銘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