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控員警拿槍恐嚇 出庭被密錄器當場「打臉」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鄭姓男子日前騎車違規闖紅燈,但他事後竟控告執勤員警拿槍恐嚇,威脅他在罰單上簽名,經檢察官調閱員警密錄器,發現員警是「請」鄭男配合,態度平和,根本不是鄭男所指控的一回事,臺北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25日依誣告罪嫌起訴鄭男。

據瞭解,年約50歲的鄭男,因把房子出租給美髮業經營,近年一再控告房客破壞門鎖弄髒環境涉嫌毀損等罪,案件多達10多件,讓房客要常跑派出所筆錄,苦不堪言,但鄭男提告後卻都不出庭檢方只好將他提告的案件,分別以全查無實證簽結或罪嫌不足不起訴。

檢警調查,今年3月12日,鄭男騎車在北市永福橋下路口闖紅燈,當場被員警攔下開單隔天鄭男就跑到警局指控當天執勤警察涉嫌拿出配槍,逼迫他在告發單上簽名,提告員警涉嫌妨害自由、恐嚇罪

但檢察官調閱警員密錄器,發現鄭男指控情節事實完全不同,主動分案偵辦鄭男涉嫌誣告罪。

據瞭解,鄭男提告員警後,也未出庭,檢方一度通緝他,他被通緝到案時,仍嘴硬堅稱遭警察持槍威脅,經檢方提示員警密錄器畫面後,鄭才改口,坦承沒有看到警察拿槍,檢方今依法起訴鄭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