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老師求愛女學生遭解聘!她「身心受創」再提國賠55萬卻踢鐵板
小雪控訴,校方於行政調查的疏失導致她身心受創、憂鬱症加重,憤而向校方提起國賠一共55萬元。(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市一名國中男老師阿周(化名),在職期間因對女學生小雪(化名)心生愛意,竟展開瘋狂追求。校方獲報後雖然火速解聘阿周,但召開性平會後認爲無法構成性騷,導致小雪身心受創,認定校方疏失而加重其憂鬱症,憤而提起國賠55萬。
女學生小雪主張,她於2018年就讀北部某所學校、爲國中8年級學生,期間曾向輔導室通報,指稱男老師阿周的追求已對她造成不適,並提供對話紀錄作爲佐證。事發後,校方雖第一時間解聘阿周,但性平會勘驗雙方訊息來往,認爲無法構成性騷,也並未告知小雪有關評議結果。
時隔四月,小雪主動詢問校方評議結果,得知阿周性騷不成立,隨即要求重啓調查;校方後來也更改評議結構,改爲認定性騷成立。
爲此,小雪控訴,校方於行政調查的疏失導致她身心受創、憂鬱症加重,憤而向校方提起國賠一共55萬元。校方指出,小雪先前已罹患憂鬱症,與男老師阿周追求行爲無法認定產生因果關係。
臺北地院審理,也主張校方處理方式與小雪病情加劇並無直接因果關係,判決敗訴;小雪不服上訴,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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