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長李全教涉賄案 總幹事、樁腳3人遭訴
▲李全教身陷賄選爭議,與賴清德隔空交火。(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臺南市議長李全教競選市議員涉賄案,臺南地檢署26日偵結,並將李競選總幹事黃澄清及李麗華、康清良2名樁腳提起公訴,另有6選民坦承收賄獲緩起訴。
臺南地檢署指出,黃澄清擔任李全教競選總幹事時爲求勝選,借發放「工作費」名目,在103年8月中旬交付30萬給里長候選人李麗華,還要求以每票5千元向選民買票;李麗華則將其中6萬元交付樁腳康清良,並依照選民名單買票,因此將3人提起公訴。
李全教於本屆臺南市議長選舉中「翻盤」奪下寶座,但臺南市長賴清德卻以李涉及議員、議長雙重賄選案,讓「臺南民主蒙羞」爲由,放話在司法未釐清前「拒絕進入議會」;李全教則迴應「我不需要買票,我不可能買票」,若涉及賄選會退出政壇,雙方隔空交火,引發各界議論。
▼賴清德日前宣佈,李全教賄選案未釐清前,拒進議會備詢。(圖/東森新聞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