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油煙異味陳情佔2成 大型餐飲71起納管

今年7月1日起,新設餐廳營業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座位數300個以上的餐廳,均須裝設集氣系統油煙處理設備南市政府環保局將陸續派員巡查輔導。(環保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去年臺南市的異味陳情案件餐飲油煙佔20.6%。市府環保局指出,餐飲油煙已納入空污防制列管範圍,從今年7月1日起,新設餐廳營業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座位數300個以上的餐廳,均須裝設集氣系統及油煙處理設備;至於現有業者則緩衝至明年2月1日,違反規定者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

環保局指出,全市營業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座位數300個以上的餐廳,如大型宴席會場飯店等約有67家,百貨業商場則有18家,該局除將陸續派員到符合列管規模的餐廳巡查與輔導,即使不是此次公告列管的餐飲業者,也應妥善處理油煙異味問題;至於屢遭陳情的餐飲業者,該局更將強化管制作爲。

環保局長謝世傑說,如果業者對餐飲法規不瞭解,可撥打電話到環保局,相關人員都會樂於進一步說明與輔導,也請各大型餐廳對於環保局人員的巡查,能夠多加配合。

環保局也提醒餐飲業者,近年詐騙橫行,面對各式的稽查或巡檢,一定要有警覺心,確定稽查人士有無配戴識別證及相關服飾,如果還不放心,也可以事後打電話到單位確認,以防被不削人士矇騙。

環保署資料,餐飲業排放的細懸浮微粒排放量約佔全臺3.2%,全臺已登記的餐飲業高達14萬餘家且大多數集中於都會區,餐飲業作業場所污染排放,已影響緊鄰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區域空氣品質

環保署2月公告《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範裝設的防制設備,包括:設置排氣管線集氣設備、靜電機、洗滌塔或活性碳裝置等,以確保能有效收集烹飪廢氣並減少油煙逸散。至於相關的設備除了要正常運作外,也須依油煙處理設備的規定紀錄主要操作參數並保存紀錄2年,每月至少清潔或保養1次,並記錄執行項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