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角頭靠「假刑警證」持槍擄人、賣毒 橫行中臺灣終遭查緝羈押
南投一名遊姓黑幫份子擁槍自重,今年3月在埔里鎮朝人開槍,並長期販賣毒品供人吸食,5月被專案小組拘提送辦,不料他交保後又陸續在臺中、彰化犯下持槍擄人、及槍砲等案件,經刑事局中部打擊中心及各單位蒐證後,8月19日在南投緝捕遊男等4人到案,並搜出僞造刑警證、手銬、及改造手槍等物,移送地檢偵辦後聲押獲准。
▲角頭持假的刑事警察證佯裝刑警,犯下持槍擄人、販賣毒品等案。(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刑事局第六大隊中部打擊中心表示,今年3月中旬與臺中、南投警方共同追查涉嫌非法持有槍枝及販賣毒品的遊姓男子,發現他在南投縣埔里鎮道路上持槍朝被害人開槍,還提供毒品供他人吸食,蒐證完畢後5月持拘票及搜索票前往其居住地查緝,查扣改造手槍、海洛因毒品、電子磅秤及針頭等證物,並拘提主嫌遊男及藥腳共計4人到案,訊後以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及毒品罪嫌送辦。
遊男在南投地檢署交保後,與其下份子又陸續在臺中西屯及彰化員林犯下持槍擄人、恐嚇取財及毒品等案,經各區警方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後,8月19日持臺中、彰化地檢、地院所開的拘票及搜索票,在南投查獲主嫌遊男等4人到案,並在他的車內找到改造手槍、子彈、空氣長槍、僞造刑警證及手銬等證物。
▼警方查扣的長、短槍。(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全案詢後以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臺灣台中、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彰化地檢就遊姓主嫌等2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刑事局表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業於109年6月12日修法實施,從納管操作槍「源頭斷根」,到改造槍枝與制式槍枝刑度一致「加重刑罰」,雙管齊下,絕不容許歹徒鑽法律漏洞,將持續追溯槍枝來源,具體展現警方對於「槍械零容忍」之立場與決心。
▼遊姓角頭被警方送辦後裁定羈押。(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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