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村、里長候選人涉賄 送雞蛋設宴辦桌2人慘了
南投檢方查賄,村、里長候選人涉賄選分別交保。(廖志晃攝)
埔里鎮某里長候選人,贈送選民每盒100元的雞蛋;名間鄉某村長候選人,以每桌5000元菜色邀宴選民,兩人都涉嫌賄選,違反《選罷法》;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分別諭知各1萬元、3萬元交保,涉嫌受賄選民則請回。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簡汝珊,3日指揮南投縣調查站,南投縣警局埔里、草屯、仁愛、信義及中興分局,臺中市警察局第5分局,偵辦埔里鎮某里長候選人,涉嫌於今年9月間,分送市價100元雞蛋禮盒,向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交付賄賂,請求投票支持;包括里長候選人、選民、證人共14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
檢察官鄭宇軒指揮南投警分局、南投縣調查站,偵辦名間鄉某村長候選人於今年10月,邀約該村有投票權選民到名間鄉某餐廳,以每桌5000元菜色,宴請選民,席間並請求選民投票支持,而交付不正利益;通知村長候選人、選民、證人共5人到案,查明案情。
主任檢察官李俊毅表示,買票賄選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賣票也可判處3年有期徒刑,切勿以身試法,也請民衆勇於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最高500萬元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