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議員曾振炎涉賄選 25萬交保、限制住居

南投縣議員曾振炎涉賄選,25萬元交保。(民衆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南投縣議員候選人曾振炎,涉嫌於今年10月間,以現金1萬元交付樁腳,向有投票權選民行賄,檢察官張姿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開羈押庭後,法官諭知25萬元交保,並且限制住居。

曾振炎已連任2屆縣議員,本屆選舉獲得7314票,是南投縣議員第一選區(南投市、名間鄉)第2高票,此次挑戰3連霸。

曾振炎因涉及詐領助理費,2020年經臺中高分院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徒刑3年6月,他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張姿倩指揮南投縣調查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南投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南投警分局、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偵查第2隊,偵辦曾振炎涉嫌現金賄選案,諭知樁腳交保3萬元,受賄選民訊後請回。

檢方指出,曾振炎於今年10月底,向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交付賄賂1萬元,除請求其投票支持外,並請該選民協助行賄其他有投票權人;查賄團隊持南投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3人共4處所,另通知6名選民到案,釐清案情。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張清雲,指派主任檢察官李慶義,帶同4名檢察官進駐南投地檢署,以豐富的查賄實務經驗及法律見解,協助檢察官偵辦賄選相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