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2024年中心城區普通高中分配生計劃下達
南陽市教育局關於下達2024年中心城區普通高中分配生計劃的通知
按照《南陽市教育局關於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宛教基二〔2024〕25號)和《南陽市教育局關於下達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通知》(宛教〔2024〕82號)文件要求,結合中心城區高中的招生範圍,經研究,特下達2024年中心城區普通高中分配生計劃。同時,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則。發揮招生工作政策導向,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按照各初中學校報考普通高中的應屆生人數、中心城區報考普通高中的應屆生總數、普通高中分配生計劃,公平公正地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具體分配辦法是:各初中學校分配生計劃數=初中學校2024年報考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人數÷中心城區報考普通高中應屆生總人數×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計劃數。
二、資格條件。國網學籍必須在報名學校屬於2021級,連續三年在學籍註冊學校就讀、並在學籍註冊學校報考、無學籍異動,且初中階段綜合素質總評爲合格等次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具備示範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資格。經學校和縣區教體局審定符合分配生資格的考生,可報考分配生志願。
三、分配生錄取。中心城區分配生錄取,只針對報考第一批次市一中、市五中、市二中、市八中、第一完全學校高中部、第二完全學校高中部、第四完全學校高中部、第五完全學校高中部、第六完全學校高中部的第一志願。錄取時先錄分配生,分配生最低錄取線控制在該校統招錄取線下20分以內。分配生的錄取分數線以初中學校爲單位分別劃線,依據各初中學校的分配生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某初中學校的分配生名額未完成計劃,則剩餘計劃在報考該高中志願的所有具備分配生資格的初中學校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即止。
四、工作紀律。分配生資格審查貫穿到招生管理的全過程,要強化公示監督。對分配生資格審查不負責任,或慫恿個別考生“中招移民”,或頂替他人報名信息騙取資格,或被舉報弄虛作假等,一經查實,除取消考生當年錄取資格外,對 有關責任人實行責任跟蹤追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2024年南陽市中心城區普通高中分配生計劃一覽表
2024年6月12日
來源:南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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