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打我還傳染愛滋!」 女竟突然撤告:我不記得了
▲女指控遭男友暴力對待、傳染愛滋,事後卻稱忘光了。(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陳姓女子經常跟林姓男友吵架,因此向基隆地院申請保護令獲准,因爲日前再次發生爭執,她便到警局報案,指稱遭到男友拿電扇等傢俱狠砸,還被傳染愛滋,警方便依傷害、家庭暴力防治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將林男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但她卻在到案後大逆轉,自稱有憂鬱症所以全部都忘光了,愛滋也不是被男友傳染的,「和好不告了」,最後檢方只好依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林男表示,去年10月間確有與陳女推擠與爭吵,但並沒有用電風扇、垃圾桶、木板凳砸她,至於愛滋的部分,確實自己在10年前感染愛滋病毒,不過有告知陳女,至於女友是不是被他傳染並不清楚。
陳女到案後突然大轉變,不僅自稱有憂鬱症,已經忘記有沒有被打,還說身上的愛滋病毒是透過性行爲傳染所得,但並非林男傳染給她,並稱2人事後已經和好了,不告了,雖然檢方大費周章調查,最後也只好以事證不足爲由,將林男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