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管性侵女下屬!見一通電話「軟掉」 她怕男友丟工作含淚就範
▲施男性侵女下屬,一審被判5年2個月,但高等法院認爲事證明確,近日改判6年7月徒刑。(圖/資料照)
桃園一名施姓男子先前利用主管身分,在住處、車上兩度性侵女下屬小琳(化名)。有一次,小琳男友不停打電話來,施男太過緊張,竟還當場「軟掉」。桃園地院一審判決5年2個月,但高院認定事證明確,經評議後加重改判6年7個月。
判決書指出,小琳及男友是同事關係,但施男身爲2人共同上司,卻在2018年3月6日邀女方吃燒烤喝酒,趁機將人載回桃園住處撿屍。當時小琳迷迷糊糊,感覺自己衣服被褪去,而且嘴巴及下體有異物入侵,直到數小時後逐漸酒醒,發現自己一絲不掛、施男在旁呼呼大睡,才驚覺遭性侵。
事後,小琳想到施男是自己主管,怕工作不保,選擇忍氣吞聲。怎料施男食髓知味,竟在同年3月17日以談論女方男友爲由,要求小琳到住處「聊天」。小琳擔心影響男友工作,又怕舊事重演,拜託男友在樓下等候,怎料這次一進門仍遭施男撲倒硬上,直到她苦苦哀求「我現在生理期」,對方也確實摸到衛生棉,才徹底罷手。
▲施男直接將車開到小琳家樓下,要求女方上車「閒聊」。(示意圖/取自pixabay)
同年3月29日,施男開車到小琳家樓下,要求女方下樓閒聊5分鐘。小琳被迫赴約,只能請男友每隔幾分鐘就打電話確認安危,怎料一上車,施男竟將她載到某餐廳停車場,並爬到副駕駛座脫褲性侵。性侵期間,小琳男友瘋狂打電話、手機響個不停,施男嚇到當場軟掉,還未射精就草草結束犯行。
事後,小琳身心受創,情緒低落,返家後本來打算裝作無事發生,後來禁不住男友頻頻關心,選擇坦承一切,「我很髒,這樣你還要嗎?」男友心痛不已,支持女友提告,但小琳怕影響男生工作,一度打算吞忍,最後在男方堅持及不斷安撫下,才鼓起勇氣驗傷提告。
▲小琳本來打算隱忍到底,但禁不住男友頻頻關心,最終坦承遭性侵。(示意圖/取自pixabay)
地院審理後認爲,施男身爲公司主管,爲了滿足自身性慾,利用其身分邀約,進而性侵得逞,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傷害,飽受憂鬱情緒、創傷壓力症候羣所苦,因此依強制性交判處5年2個月。
不過,案經檢方上訴,高院審酌施男每次犯行間隔不久,所犯數罪均屬性侵,考量所侵犯者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回覆性之個人法益,考量施男碩士畢業、家境小康,兼顧比例原則、平則原則等一切情狀後,依刑法第51條第五款規定,應執行6年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