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發文問東吳學生確診? 桃園市調處約談

朱姓男子在PTT發文有關疫情訊息,遭桃園市調處約談,桃園地檢署呼籲民衆不得肆意散佈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賴佑維攝)

朱姓男子5月13日晚間在PTT八卦版貼文,詢問好像有東吳學生確診,事後雖修改文章改成東吳好像有學生跟確診者接觸過,不過桃園市調查處已經掌握訊息,約談到案說明,桃園地檢署也分案偵辦中。檢方表示,肆意」散播有關肺炎疫情謠言、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萬以下罰金

檢方指出,朱男發文,分類選擇問掛,標題是「東吳有學生確診?」,內文指「如題,剛剛滑臉書好像看到有東吳的學生確診,目前被隔離在宿舍中,不知道有沒有東吳的出來澄清一下,外雙溪禮拜才辦羽球比賽,好像有五間大學同學參加,很危險的。」雖然後來朱男編輯文章,把好像有學生確診改成好像「東吳的有學生跟確診者接觸過」。但原始發文已經被存證,桃園市調查處24日已約談朱姓男子到案說明,桃園地檢署已分案偵辦中。

檢方說,市調處提報情資中,還有3件假訊息案件,將指派「疫情期間查緝散播假訊息犯罪專責小組檢察官積極偵辦。民衆肆意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規定,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300萬元以下罰金; 若有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等,警方亦可依法裁罰,民衆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