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奇裝異服指揮交通 警:影響交通可依法開罰

男子身穿奇裝異服指揮交通。(摘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29歲楊姓男子上週三(18日)身穿奇裝異服,在臺中市西區市民廣場人行道指揮交通,有民衆今天將男子行爲分享到網路,臺中警方指出,楊男未穿義交服裝,將予以告誡約束,若其行爲影響交通,則將依法處1200至2400元不等。

臺中警一分局表示,該案未接獲民衆報案,經瞭解男子經常在市民廣場協助交通疏導,但未穿着義交服裝,將再予告誡約束,另將持續加強市民廣場周遭安全維護。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將處1200至2400元不等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