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交通新法上路 掉落物影響交通最高罰1.8萬

交通路政司20日表示,12月起多項新交通法規上路,其中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或是危險物品未依規定車道行駛都有新罰則罰款提高至9000至1.8萬。

另外放寬接送7歲以內兒童不受3分鐘限制,但不包含等待時間,一般交通違規案件舉發期,從3個月縮短爲2個月,爲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未送鑑定而需分析,最長不能超過3個月。

路政司指出,這次修正新增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可以免於臨時停車3分鐘限制,這是比照接受不便人士上下車的現行規則,不過在禁止停車黃線臨停3分鐘僅限接送,不包含等待時間。另外在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上下車,沒有違反人車通行的情況,可依個案免予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