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坐機車出車禍要換人工陰莖 怒告友人

桃園縣中壢龍岡路。(圖/Google Map)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尚姓男子乘坐姚姓男子的機車,發生車禍尿道斷裂、生殖機能毀損,將來須置換人工陰莖精神受極大苦痛,向姚男求償醫藥費、看護費、慰撫金等1156萬多元,最高法院判姚男賠償375萬9450元定讞

中央社報導,判決書指出,民國97年(2008)11月間,姚男受尚男之託,順道載他去中壢觀光夜市,但姚男被控騎車未與同向車輛保持安全距離行經桃園縣中壢市龍岡路某巷口時,擦撞一輛曳引車致尚男受到撞擊,尿道斷裂、左踝關節骨折等傷害。

尚男在一審主張,他正值青年,因尿道斷裂導致性功能喪失,將置換人工陰莖,精神受極大苦痛,請求姚男賠償醫藥費、看護費、慰撫金等1156萬多元。姚男則主張,當天基於好意搭載對方途中不知爲何重心不穩而發生事故,他對車禍也萬分無奈,若他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尚男也有過失。

法院一審判姚男賠償375萬9450元,尚、姚兩造都提起上訴;二審審理後駁回,維持一審認定;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至於刑事部分,姚男被依過失致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