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調查鏡電視提5頁報告竟「查無疑義」藍委怒了

鏡電視爭議不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明將至立院交委會專題報告「鏡電視申設及開播後爭議之處理與調查結果」,對是否有陸資問題、前董事長裴偉任內財務管理、人事更迭,均稱查無疑義或尊重司法。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批,報告避重就輕。(周志豪攝)

鏡電視爭議不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明將至立院交委會專題報告「鏡電視申設及開播後爭議之處理與調查結果」,對是否有陸資問題、前董事長裴偉任內財務管理、人事更迭,均稱查無疑義或尊重司法。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批,報告避重就輕。

洪孟楷表示,NCC 5頁報告中總結就是未發現任何異常,如果真是如此,那過去一整年的何來?爲何NCC總是跟國人生活在不同時空的感覺。

對裴偉過往在鏡電視股東會上稱拿到執照是「總統旨意」,以及鏡電視至今與精鏡傳媒(鏡週刊)人資與財務無法切割等爭議問題,NCC此次專題報告不是未具體迴應,就是稱尊重司法結果。

洪孟楷也批,針對新設新聞臺的專案報告又是一如往常的避重就輕,NCC該調查部分未調查、該釐清項目僅由當事人自行說明就接受,試問有人會承認違反規定主動自首?是NCC太天真還是顏色對講什麼都對?

洪孟楷表示,外傳明天NCC將趕在跨年前夕通過鏡電視執照,恐跟去年農曆年前通過申請許如出一轍,趁過年焦點發散時暗渡陳倉;提醒NCC應面對及交代的對象是全民,並非特定企業或派系,當獨立公正不存,這個機關也就沒存在必要。

鏡電視爭議延燒,NCC明將至立院專題報告「鏡電視申設及開播後爭議之處理與調查結果」,書面報告今送交立法院。

對鏡電視股權有中資傳言,NCC報告中表示,經請該公司股東說明,自然人股東除陳姓股東以外,其餘6位自然人股東來函表示其系以自有資金投資鏡電視公司、未有中資或無涉借名登記情形,也沒有代持鏡電視股份情事。

NCC報告中特別提到,鏡電視10月27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後,該公司全體股東即發表聲明表示,全體股東均爲本人投資,無代持、借名登記及轉讓股權情事,亦無外傳該公司有違反本會行政處分附款情形。

NCC表示,爲查鏡電視中資質疑,NCC也函請經濟部投審會、勞動部協助瞭解相關案情,經濟部投審會回覆稱鏡電視無受理陸、外資申請來臺投資該公司紀錄;調查結果尚無該公司明顯違反本會行政處分相關附款情形之具體事證。

NCC報告中指出,勞動部今年10月21日召開鏡電視勞權保障會議,該次會議紀錄紀載該公司股權轉讓及發行特別股,鏡電視也於11月22日去函勞動部要求更正會議紀錄前開記載。

至於裴偉任鏡電視董事長任內財務處理,包含該公司向互動國際採購設備的價金與程序是否合理、鏡週刊向該公司主張之開辦費用等是否涉浮編虛報暨附有效憑證等,NCC報告中表示,鏡電視董事會及股東會已進行處理。

對於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向臺北地檢署告發裴偉涉背信、詐欺、商業會計法等,NCC報告中表示,尊重犯罪偵查結果。

NCC報告中指出,外界質疑NCC辦理鏡電視案有公務員違法、案情疑有泄密情事,NCC政風室已將相關事證移送司法檢察機關併案偵處;涉司法部分,士林地檢署已向NCC函調鏡電視案件相關卷證,NCC將配合司法偵查,尊重司法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