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迴應瓷器傷損調查報告疑義:已調取監視影像
故瓷016896案事件發生時照片。(國立故宮博物院提供)
故瓷016896案事件發生時照片。(國立故宮博物院提供)
故宮調查報告提出後,不但未平息風波,外界更對故宮未在第一時間掌握實際情況而產生諸多猜測。故宮1日晚間提出四點說明釋疑。
故宮針對外界對於調查報告相關疑義,說明如下:
一、 典藏單位工作人員於發現文物傷損時,應依《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文物管理作業要點》規定:「院藏文物如發生傷損或遺失,典藏單位應立即陳報,查明情節,依權責處分。如隱瞞不報,加重處罰。」進行陳報,本院並無區分文物傷損程度進行分層陳報之規定。
二、 在故瓷016896、故瓷007167兩案中,院長於事件發生當天及次日接到器物處陳報後,皆立刻指示器物處進行調查,並在器物處完成調查報告後,將全案移交政風室接續進行行政調查,以覈實器物處調查報告之內容。
三、 兩案在第一時間的調查,系由器物處辦理,故瓷016896案繫於110年2月3日啓動,並調閱監控錄影資料,於110年2月9日完成調查報告。故瓷007167案繫於111年4月8日啓動,111年4月12日完成調查報告。
四、 針對外界質疑政風室調查時未調取錄影資料一事,實際上政風室進行兩案之調查時,皆確實調取到案件發生時的監視器錄影資料,並進行關鍵畫面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