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車禍重傷調無監視器 家屬質疑吃案 警坦承疏失

陳女10日上午8時許於從新莊前往北市上班,陳女行經二重派出所前方重新大橋時,疑與人擦撞後摔落機車,她頭部重傷、下巴撕裂,獨自一人倒臥血泊中(三重警方提供/戴上容新北傳真)

三重警方消極迴應「沒有監視器」打發民衆,經陳女家屬自行調查,發現橋下設有數支監視機器(陳女家屬提供/戴上容新北傳真)

三重警方消極迴應「沒有監視器」打發民衆,經陳女家屬自行調查,發現橋下設有數支監視機器(陳女家屬提供/戴上容新北傳真)

29歲陳女本月10日於三重區二重派出所前發生嚴重車禍,頭部重傷,三重警方消極迴應「沒有監視器」打發民衆,經陳女家屬自行調查,發現橋下設有數支監視機器,因而怒控警方想吃案;三重警方22日坦言,橋下的確有監視系統員警實有疏失,後續將持續釐清事發經過。

據瞭解,陳女10日上午8時許於從新莊前往北市上班,陳女行經二重派出所前方重新大橋時,疑與人擦撞後摔落機車,她頭部重傷、下巴撕裂,獨自一人倒臥血泊中,被救護人員送往馬偕醫院救治。陳女父親表示,女兒甦醒後,頭痛欲裂說出車禍時,疑有人行經造成她摔落受傷。

爲想了解事發經過,陳父向警方詢問車禍附近是否有監視器,警方起初咬定是陳女自摔,並告訴他「監視器沒有接電線」、「橋下的不是監視器,而是測速照相」等荒謬藉口,令他根本無法接受,於是他在照顧女兒的空檔,回到事發地自行調查。

陳父展開調查,先調查女兒斑斑血跡地面流向,以及女兒機車倒下方式和自摔有所差異,並將橋下方4支機器拍下後向知情人士詢問,才得知橋下機器並非測速照相,且都具有正常監視功能陳父怒控警方「三重警方簡直草菅人命!」,家屬可接受自摔或擦撞事實,但不接受警方便宜行事,不願調查胡謅一通的辦事態度

「確有疏失!」三重警分局22日迴應,11日確實表示重新橋附近未有監視系統,直到22日看到家屬提出質疑的機器照片改口表示,橋下方確實有數支監視器,然而機器屬車牌辨識系統,未能照到全景辦案員警確實有疏失告知家屬錯誤訊息,但警方會後續將持續追查。

新北市議員李翁月娥表示,她有接到民衆投訴,若警方不積極調閱監視器,如何給民衆一個交代,希望三重警分局儘快釐清真相;律師陳禾原則說,若警方未確認監視器有無拍到相關影片,就直接告知家屬監視器沒拍到等語,且事後民衆確因無法及時調閱到監視器錄影畫面而受有損害,民衆屆時或可請求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