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推數位中介服務法 立委:扼殺言論自由、網路民主倒退
民衆黨立委邱臣遠。(本報資料照)
NCC上月29日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計劃要納管YouTube、臉書,引來在野立委反對。民衆黨立委邱臣遠表示,數位中介服務法未具憲法高度會扼殺言論自由,批評根本是在向中國大陸的數位獨裁靠攏。
邱臣遠說,歐盟在上星期二通過「數位服務法」(DSA)和「數位市場法」(DMA),爲在網路空間建立公平與安全的環境立下里程碑,既確保用戶的基本權益,也建立業者公平的競爭環境,具備憲法高度,兩者被媒體合稱爲「網路憲法」。
邱臣遠認爲,相較於歐盟的DSA以及DMA,我國NCC提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重點僅着墨於抑制「網路不實資訊」到處流竄,就顯得爲德不足,不只未移植兩部歐洲法律的精髓,反而有向「中國大陸的數位獨裁」靠攏之嫌,恐造成網路民主的實質倒退。
邱臣遠表示,雖然目前數位中介服務法尚在立法的前期階段,但我們仍可以從蛛絲馬跡中看出端倪,包括NCC以無權認定以及下架違法內容爲理由,透過「實質影響力」(如草案第18條的加註警示處分),掌握實質干涉民衆「認知的權力」,掩蓋並達成行政權的實質擴權。任何事情的「真相」本不應該由政府詮釋!即便是歐盟的DSA也沒有針對是否應由「行政部門」判斷訊息真實性的問題進行討論。
邱臣遠說,雖草案第6條中規定,數位中介服務提供業者不負主動調查或監控違法活動之義務,但同時第35條又要求業者對於「違法內容」、對選舉造成「負面影響」的內容,必須進行有效管理,並規定將對違反規定的業者進行處罰,恐有逼迫業者自我審查,達成實質干涉言論自由之疑慮。
邱臣遠質疑,既然各類資訊已由不同的部門進行監管,真的有必要花25億公帑成立由NCC實質掌控的「專責機構」嗎?最後會不會成爲另一個「聽政府話」的肥貓養殖場?目前草案離送交立法院還有一段時間,我呼籲政府一定要傾聽民衆的意見,不要爲了監管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