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辦共識營 劉世芳:盼宗教團體不動產審認年底申請達千家以上
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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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順利推動宗教團體不動產審認作業,內政部今天舉辦共識營,邀請各地方政府宗教業務承辦人員參與。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目前已提出不動產審認申請的宗教團體有832家,盼年底可達到1000家以上,並呼籲地方舉辦活動時,納入反詐騙觀念,並鼓勵宗教團體加入,以降低民衆被詐騙的風險。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111年6月8日公佈施行,由於不動產的處理相當費時,在許多宗教團體要求下,今年8月7日修正,將申請期限由2年延長爲4年,也就是到115年6月9日爲止。
內政部今天舉辦「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審認交流共識營」,劉世芳首先感謝地方政府對於宗教團體輔導服務事務的支持與協助,期待透過共識營,精進業務經驗並強化審認作業方向的共識,保障宗教團體的權益。
她說指出,透過延長申請期間讓條例發揮最大效益,保障宗教團體借名登記的不動產,希望各地方政府協助積極推廣不動產權屬審認作業,促使符合條例規定的宗教團體提出申請,以簡便的行政作業程序,免去日後不動產爭議衍生的司法爭訟。
爲持續推動宗教團體借名登記不動產的審認,劉世芳指出,內政部在今年9月已與相關宗教團體辦理了4場座談會,其中宗教團體多半有各地方政府審認標準不一致的疑問,爲齊一認定基礎,內政部特別辦理這場共識營。
此次共識營除了安排條例相關法規說明外,特別邀請績效良好的高雄市及南投縣政府承辦人員,分享辦理審認案件的經驗,並針對處理審認作業時遇到的疑難雜症,進行意見交換學習,使承辦人員日後碰到問題時,能夠有所依循,也能讓審認標準更趨一致,避免有各縣市政府做法不一致的情況產生。
共識營也特別安排頒獎表揚過去兩年來推動審認績效優良的地方政府,績效前5名分別是:第1名「南投縣」、第2名「高雄市」、其中「新北市」、「屏東縣」並列第3名、第5名爲「臺中市」;而「金門縣」在短期內完成亮眼績效,也特別並列第5名予以獎勵。
劉世芳說明,目前已提出不動產審認申請的宗教團體有832家,期盼截至今年底可達到1000家以上。她也藉此機會呼籲地方共同與中央攜手打擊詐騙,在舉辦各項活動時,將反詐騙觀念和識詐宣導納入活動中,並鼓勵轄內宗教團體一起加入,以降低民衆被詐騙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