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要求 北港路徵收案 變嘉義縣市聯審

嘉義市北港路區段徵收案,面積約209公頃,全部是嘉義市土地。(嘉市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北港路區段徵收開發案推動多年遲滯不前,內政部近來要求嘉義市政府與嘉義縣政府共同研商開發需求性,市議員張秀華15日痛批「因不同顏色執政,中央與嘉縣府要邊緣化嘉義市」,市長黃敏惠說「遺憾」。嘉縣府表示,這項特定區計劃須經縣市聯合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

嘉市府辦理「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劃(嘉義市新都心地區)案」,即北港路兩側區段徵收,10月14日內政部開都市計劃委員會,針對此案提出2方案,1案是「納入通盤檢討」辦理,2案是以「個案變更」則要經嘉義縣、市聯合都委會審議通過報部。

張秀華指出,北港路區段徵收案,內政部採納嘉縣的書面資料,要求嘉縣共同協商,非常不尊重嘉義市,嘉縣開發北港路周邊區域貨轉中心,也未曾與嘉市商討,縣市分家後,各自開發各自土地,哪有嘉市開發土地還要經過嘉縣同意的道理?內政部是要把嘉市邊緣化?

市府都發處長許懷羣指出,北港路區段徵收案,面積約209公頃,全部是嘉義市土地,嘉義市以「個案變更」推動多年,此次內政部採納突然以「區域通盤檢討」要求與嘉縣府共同研商,很錯愕,但一定會據理力爭。

黃敏惠表示,市府從公益性、必要性推動此案,對此次都委會回覆「蠻遺憾」的,嘉義市致力打造服務型城市,促進區域共榮共利,北港路區段徵收計劃也是從區域發展着手推動。

嘉縣府表示,嘉義市北港路規畫區段徵收屬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劃,範圍涵蓋嘉義縣及嘉義市土地,這項特定區計劃屬「縣市聯合都市計劃」,通盤檢討和都計變更須經縣市聯合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

縣府表示,內政部審議委員建議嘉義市政府應依循都市計劃法規定,相關內容經縣市聯席都市計劃委員會同意後,才能送交中央審議,縣府期待與嘉市府共同努力,繁榮地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