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第N次強調 元旦起豬肉清楚完整標示

農委會第N次強調,元旦起豬肉清楚完整標示,圖爲連鎖品牌摩斯漢堡門市張貼臺灣標章。(本報資料照/黃世麒攝

萊豬爭議波波,農委會同樣的澄清、聲明則是一次次。農委會30日發出聲明指出,2021年1月1日起,豬肉必須清楚完整標示,農委會已請全國相關業者,務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於含有豬或豬可食部位原料產品,不論是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都要依規定標示其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的原產地

農委會表示,取得中央畜產會核發臺灣豬證明標章的相關業者,依據《臺灣豬證明標章使用管理作業規範》規定,販售的豬肉、豬直接可食用部位及其加工製品的主原料都必須全數來自國內飼養豬隻

農委會還說,已經要求中央畜產會強化現場訪查,並呼籲業者要確實落實,如果發現業者使用進口豬肉,即取消其使用臺灣豬證明標章資格收回該標章,並就標示不實情況,移請衛生福利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查處,違者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農委會強調,國產豬肉從飼養、屠宰、加工各階段層層把關,確保國產豬肉的安全美味,包括農民出豬時需檢附豬隻健康聲明書,且屠宰過程也由獸醫師進行完整嚴格屠宰衛生檢查合格豬隻屠體會印上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肉品加工部分也有衛生單位的把關,籲民衆多多選購享用安全好呷的國產豬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