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抓菜蟲? 陳吉仲:針對進口商
針對行政院近日大動作掃蕩「菜蟲」一事,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各部會所裁罰對象、依據都不盡相同,除農產品被少數通路商掌握的狀況外,農委會主要是調查進口商是否有操縱價格情事,當下正與海關資料勾稽比對當中,違者恐面臨最高30萬元罰單,領有許可證者甚至會遭到廢止。
隨着莫蘭蒂、梅姬等颱風接力襲臺,菜價居高不下引發民怨,行政院則大動作走入各零售市場查價,宣示與檢警聯手「抓菜蟲」。對此,陳吉仲說,各部會所引用法規不同,公平會主要依據《公平交易法》,調查業者是否有囤積、聯合操縱價格等行爲,而農委會是根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6條,對業者是否操縱價格一事進行調查。
「不過,我們認爲,颱風過後,當國內生產量減少,價格本來就會適度反映供需。」陳吉仲指出,臺北批發市場的成交價格分成國產及進口兩種,其中,進口商的成本不該隨着颱風有所變動,「這纔是我們要追查的對象,不會是針對國內價格的交易裡面去查,除非是少數農產品掌握在少數通路商手上。」
「如果一件農產品進口價格66元,在最後超市賣88元,有沒有操縱價格?」至於調查方向,陳吉仲說,農產品進口後,還要經過包裝、儲藏、運輸等步驟,若加上合理利潤,其實該數據尚屬合理,「但是66元是廠商提供的,我們當然要根據海關的貿易商資料判斷,看進口成本是否真爲66元,若是,就沒操縱價格。」
據悉,《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6條爲「農產品之交易不得壟斷、操縱價格或故意變更質量,謀取不正當利益。」違者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其領有許可證者,並廢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