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廁膠帶封嘴櫃姐再襲胸 高雄剪刀男掰:我討厭她劈腿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51歲的許姓男子今年3月前往某百貨公司,並趁着櫃姐小純化名)進入女廁時,尾隨進去熊抱、襲胸,甚至用膠帶黏貼嘴巴威脅「再叫就殺了妳」。雖然許男辯稱自己只是很討厭劈腿的女生,而且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高雄地院合議庭不採信,最後仍依攜帶凶器強制猥褻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

▲許男在女廁對小純襲胸猥褻,事後卻指控是看不慣女方劈腿。(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下同)

判決書中提到,許男今年3月間帶着剪刀、膠帶潛入某百貨公司2樓女廁,並事先將走廊上的監視器鏡頭撥開,大約一個小時之後,他發現小純準備前往女廁,於是偷偷尾隨進入,埋伏在隔間外面,等到女方開門走出來,再強行從後方環抱、襲胸。

由於小純拚命反抗、尖叫,許男隨即拿出膠帶黏貼嘴巴,並威脅「再叫就殺了妳」。不過,小純沒有因此放棄抵抗,她想辦法自行撕開膠帶再大聲呼救;另一名櫃姐小櫻(化名)聽到求救聲,立即衝進女廁救援,同時大喊「搶劫」,這才把許男嚇跑。

▲許男辯稱自己沒有攜帶剪刀,但許多櫃姐都證稱有看到他口袋裡的剪刀。

不過,許男到案後辯稱,自己的確有進入女廁也有摀嘴、貼膠帶,但沒有襲胸、熊抱等行爲,「我沒有帶剪刀,也不知道小純要去哪裡,我沒有把她拋飛在地或是跨坐在身上壓制,是她自己後退跌倒,更沒有恐嚇要殺她,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碰到她的身體。因爲我有在吃精神科的藥,但那段時間有好幾天沒吃,我記得她是網紅,經常劈腿,我也交往過兩個劈腿的女生,很討厭那樣的人,纔會想要嚇她。」

而小純出庭證稱,她並非網紅,甚至沒有在網路上經營部落格,社羣帳號也都設定爲不公開,如果不是朋友根本看不到文章照片,「我去上廁所之前有跟他(許男)對到眼,發現他在看我」、「現在回想起案發經過,真的很害怕,我現在還在發抖」、「後來他跑出去,我在後面追,兩旁櫃姐都在喊他口袋裡有綠色剪刀」、「後來我追丟了,樓管人員帶我去看監視器,發現他在晚上7點多就事先破壞監視器」。

▲小純直到現在仍會對陌生人感到恐懼。(示意圖/123RF,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證人小櫻也表示,當時她聽到女廁傳來尖叫聲,跑進去就看到許男背對着門口,蹲坐在地上跟小純拉扯,第一眼還以爲是男女朋友吵架,後來警覺不對勁,立即大喊「你在幹什麼」,對方沒有理會,她才改口喊「搶劫」試圖尋求更多人援助,喊了幾聲之後,男的就轉頭跑掉了。

高雄地院合議庭認爲,小純、證人不論是在接受偵查還是出庭時供詞都很一致,加上女方下巴手指受到的傷害也與描述過程相符,雖然許男聲稱患有精神疾病,但他事先撥開監視器,還攜帶剪刀等物品尾隨不認識的女性,顯然是預謀隨機犯案行徑囂張、手段暴力,可見惡性重大,最後依攜帶凶器強制猥褻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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