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透露想休學當「酒店妹」 男同學竟先上

▲女大生男同學透露想休學酒女結果反遭對方性侵。(圖/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女大生日前和班上一名男同學喝酒聊天時,透露自己想當「酒女」,沒想到男同學卻見對方酒醉時有機可趁性侵得逞。事後女大生並未立刻報警,反而是先向男同學索賠,這讓男方質疑是「仙人跳」,但法院卻不這麼認爲。由於雙方已經達成和解,男方也已賠償,法院依趁機性交罪判他2年、緩刑4年。

法院判決指出,女大生「小芳」(化名指控,2014年6月6日晚上,她和廖男到一間酒吧喝酒聊天,2人喝到隔天凌晨3點,但當時女生宿舍大門已關,只好暫住在廖男母親住處不料男方卻趁自己酒醉無力反抗時性侵得逞。

當天晚間,小芳傳訊給廖男「你的每一個動作我都清楚,卻沒有力氣抵抗你」。但廖男辯稱當天是對方約他喝酒,當時女生宿舍已關門,自己只好帶他回母親住處,雙方繼續聊天,當中小芳提到自己和家人關係鬧翻,想休學到臺北當酒女,之後便情不自禁地發生關係,過程中絕無脅迫對方。

廖男的辯護律師更指稱,小芳並未在案發後第一時間報警,而是傳簡訊向他索賠,而且女方稱說遭性侵後下體疼痛無法正常走路,但監視器卻拍到她和廖男一起返回學校,過程並無異狀,懷疑是「仙人跳」。

臺中地院一審依趁機性交罪判處廖男3年2月徒刑,他不服提出上訴,高院審理後,廖男已和小芳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小芳也願意原諒,因此改判他2年徒刑、緩刑4年,免除牢獄之災,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