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相約上賓館 女大生告男同學性侵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大生小怡」(化名)和「小強」(化名)是大學同學,兩人都在臺北市山區酒店當「小姐」和「少爺」,一日小怡工作時喝了不少酒,小強提議到賓館「休息」,兩人到了旅館後,小強對小怡性侵得逞,事後小怡報警,並指出「一起去休息,不代表可以亂來!」

《自由時報》報導,小強堅稱當時是「兩情相悅」,雖然警方懷疑是否有隱情,但因小怡堅持提告,訊後仍將小強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據指出,小怡、小強打工的「禮服酒店」是近年臺北市新興的一種酒店,型態介於「便服店」與「制服店」之間,即穿着與較高級的「便服店」相似,但消費較低,在店內純唱歌、喝酒聊天,也可跟客人出場,不像「制服店」在店內要脫衣。

「禮服酒店」常有女大生兼差,同爲20歲的小怡和小強就讀北部某私立大學,小怡指出,事發凌晨被客人灌了很多酒、身體不適,小強提議去旅館休息一下,小怡以爲「他很老實」,才同意相偕去旅館,沒想到小強趁機對她性侵,當時她已不勝酒力才無法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