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約看房喝一杯威士忌 睡醒驚下體痛爆、流黏稠液體

一名女大生去看房,竟遭到房東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19歲女大生透過租屋網站找上許姓男子要看房,豈料,許男在屋內與女大生喝威士忌,見女方喝掛,連連趁隙強行性侵2次。民事部分,新北地院審後,判許男要賠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9年8月間,許姓男子在租屋網站上認識了想租房的19歲女大生,兩人相約在新北市中和區一處公車站牌,由許男騎機車載女大生前往租屋處,而後,兩人在房間中聊天,一邊喝威士忌,許男見女大生喝掛竟起色心,先後於同日14時、16時性侵共2次。

女大生清醒後,發現自己全裸與許男躺在牀上,下體疼痛之外,還流出黏黏的液體,而內褲上也有黏黏的東西,才驚覺自己遭到侵犯,憤而報警提告,經檢方偵結,依乘機性交罪將許男起訴。

許男辯稱,與女大生爲合意性交,控訴女大生的前後說詞不一,且女大生事後並無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羣等,顯見他並沒有性侵她。

刑事部分,一審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累犯,判處許男有期徒刑3年10月。案件仍在上訴中。

民事部分,女大生認爲許男的行爲已造成她精神上巨大的痛苦,提告向其求償60萬元,法官勘驗替女大生製作筆錄的警員證詞,警員稱女大生心情鬱悶,不太搭理,其母親則說,事發當日女兒返家後,因情緒激動甚至出現想輕生的舉動,綜合以上,均可見許男的行爲已使少女情緒不穩,顯然與合意性交的事後反應南轅北轍,認定許男罪責屬實,不採信說詞,酌情後,判要賠50萬元爲合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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