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導遊戀上已婚男同事!被要求「低調愛」…不爽衝正宮家「宣示主權」賠慘了

▲女導遊戀上已婚男同事大方寄送明信片示愛、直奔對方家中大鬧稱「告知交往經過」,。(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陳姓人妻抓包丈夫外遇公司翁姓女同事指控翁女不但與丈夫進行10至15次性行爲,甚至還於臉書上大方PO出丈夫在外交往女友貼文、直奔她家大鬧,讓她備感痛苦,決定向翁女求償100萬元精神賠償

判決指出,陳女與任職於旅行社的丈夫於2003年結婚,而丈夫因工作關係與當導遊的翁女相聊甚歡,2018年5月起交往,她指控翁女出國期間都會把鑰匙交給陳女丈夫看家,兩人還會溫情接送,另外翁女還曾向警局謊報她家有人自殺,驚動附近住戶,當天晚上翁女大喇喇於臉書發文稱「陳女丈夫在外交往女友一年」、到陳女婆婆臉書貼文留言「宣示主權」,甚至更曾直奔她家狂按電鈴、哭喊叫囂,聲稱要告知她「交往經過」。

翁女辯稱,陳女丈夫曾告知她婚姻不快樂,被當成提款機等語,因此不知對方的婚姻狀況,2018年9月前也確實有寄送「我一直很愛你」、「with your lover happy life 」等示愛明信片到公司,可以得知當時真的不曉得陳女丈夫仍未離婚,纔敢大膽恩愛

然而,翁女提到2018年9月後陳女丈夫才向她坦承一切,並要求「低調交往」,她纔想到陳女家中說明實情,而外遇事情於公司曝光後,陳女甚至因丈夫遭檢舉退休惱羞,不停朝她冷語嘲諷,最後強調沒有要破壞陳女婚姻。

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再加上翁女與陳女丈夫的通訊對話中曾有「我要你頂我!很用力」、「網上別拍這種啦」、「公公可以嘛?可以一直X我嘛?「阿北. . .年紀大了能力有限的」等語,確認兩人有逾越一般交往關係,新北地院審酌後,判翁女賠30萬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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