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拒警攔查遭「大外割」上銬撂倒 嗆「你很蠢」互告結果出爐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葉姓警員今年4月盤查時,以柔道「大外割」撂倒詹姓女音樂老師,被認有違比例原則讓社會譁然。(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葉姓警員今年4月盤查時,以柔道「大外割」撂倒詹姓女音樂老師,被認有違比例原則讓社會譁然,雙方互告,桃檢認爲葉警僅因詹出現在治安熱點任意盤查,不符「依法」執行公務,但盤查不構成強制罪,且詹女有激烈危險舉動,警方壓制是要避免更大傷害,並無不當,因此雙方都獲不起訴處分。

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警員,今年4月22日近9點在治安要點巡邏,發現詹女獨自行走在路邊,主觀認爲形跡可疑上前盤查,要求提供個資,但詹女認爲於法無據拒絕,2人溝通中發生爭執,詹女脫口說出:「你真的很蠢」,葉警認爲詹女構成侮辱公務員,以現行犯逮捕,但詹女抗拒,葉警隨即以柔道 「大外割」方式壓制上銬帶回興國所,造成詹女右側前臂手肘、左側腕部、右側膝部等處擦傷。

詹女事後在臉書以「粗暴行爲」譴責警方,引發社會譁然,認爲警方執法違反比例原則,詹也在3天后怒告葉警強制、傷害、妨害自由等罪,警方則以詹女涉犯侮辱公務員依法送辦。

桃檢調查,侮辱公務員必須是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檢方勘驗密錄器發現詹女當時神色服儀正常、舉止無異狀,客觀上難認有不法,不能僅因她出現在治安熱點區域,即可任意攔檢盤查,葉警攔查不符合「依法」執行職務的構成要件,對詹女不起訴。

桃檢也認爲,葉警盤查雖然於法無據,但詹女獨自攜帶2件行李出現治安熱點,且面容清瘦,易讓人有失蹤人口的疑慮而上前盤查,並非故意妨害詹女行動自由,屬於阻卻違法事由的認知錯誤(學理上稱爲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且強制罪不處罰過失犯,加上詹女在逮捕過程中,有激烈抗拒及衝往馬路的危險舉動,葉警壓制是爲了避免產生更大傷害,並未逾越必要的程度,且已盡注意義務,因此不構成強制罪、妨害自由和傷害罪,同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