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玩手遊收手槍照遭恐嚇5000元 2男提供門號助詐被判刑

余姓女子玩手遊遭恐嚇騙取5000元遊戲點數,警方查出是呂姓、林姓男子提供預付卡帳號做犯罪工具,高雄地院判呂、林2人各5 個月徒刑。(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高雄一名余姓女子玩手機遊戲結識網友,對方佯稱要見面需買遊戲點數驗證身分,卻傳送手持槍枝及血跡照片恐嚇餘女,令她心生畏懼,依對方指示購買5000元遊戲點數,儲值到對方帳號,遊戲點數旋遭詐騙集團成員領用一空。餘女報警後,警方查出呂姓、林姓男子當人頭,辦手機預付卡給詐騙集團恐嚇詐騙餘女,高雄地院審結,依幫助恐嚇罪判呂、林2人各5月徒刑。

判決指出,呂姓、林姓男子2人去年1、2月間在臺北市向電信公司申辦5個門號預付卡,交給詐欺集團成員,供詐欺集團成員用以作爲驗證途徑,向遊戲公司申辦會員帳號,藉此取得虛擬帳戶,佯稱要收取被害人儲值的遊戲點數或交友,進行詐騙及恐嚇其他遊戲會員,令對方心生畏懼而轉讓遊戲點數或直接匯款,詐團成員隨即轉帳提領一空。

去年2月17日晚上9點多,詐騙集團成員利用呂、林2人所辦的預付卡,向遊戲公司申辦會員帳號,以暱名佯稱要與餘女交朋友及收購遊戲點數,要求餘女若要進一步見面,需先買5000元遊戲點數,儲值到他的遊戲帳號內,當餘女還在猶豫時,詐團成員即傳給餘女持手槍及血跡照片,恐嚇餘女要依他的指示買5000元遊戲點數,轉到他的帳號,否則將會找到餘女,將對她不利。

餘女心生恐懼下,依詐團成員指示,買5000元遊戲點數轉到指定帳號內,隨即被詐團成員領走及轉賣一空,餘女驚覺遭詐騙及恐嚇即報警。警方從遊戲帳號找到申辦手機預付卡的呂姓、林姓男子,兩人供稱是協助詐團辦門號的人頭,沒有拿到報酬,也不知道詐團成員的真實身分。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呂、林2人任意將申辦的門號預付卡交給詐騙集團使用,助長詐騙、恐嚇犯罪,造成無辜民衆受害,應予懲處,依涉犯幫助恐嚇得利罪,各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