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要分手他PO裸照稱藝術 已婚攝影師判2個月

▲「色」影師瞞已婚劈腿,PO裸照稱「藝術」判2月。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已婚範姓攝影師隱藏身份和一名陳姓女子交往,後來女方發現被騙要求分手,攝影師居然拿出之前拍的裸體藝術照PO網散佈,陳女憤而提告,範男卻辯稱照片是模仿法國名畫奧林比亞」,屬於藝術照;範男開庭時認罪,但他原本同意賠償5至10萬元和解金卻沒有兌現、也未獲陳女諒解,法官因此判他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萬元。

穿着黑色T恤活動成員開心合照,範姓攝影師在珠寶攝影界中小有名氣,卻被指控不但外遇,還把對方裸照貼到網路上。範男爲了證明「沒結婚」,還把身分證配偶欄變造成空白,陳姓女子因此和他交往好幾年,直到去年4月才發現對方結婚。

陳女因此提出分手,範男竟威脅說,如果不出面好好談清楚就要公開她的裸照,陳女上網查看,果然發現自己先前拍的裸體藝術照已經被貼到網路上。電影鐵達尼號》裡女主角全身赤裸裸躺在沙發上當素描模特兒,雖然全身光溜溜,但畫面唯美,被稱作是藝術,這名攝影師就以此當藉口,辯稱幫陳女拍攝的裸照是仿照法國印象派畫家馬內的畫作,並不是猥褻照。

一開始檢方針對恐嚇和僞造文書罪名將範男起訴,同時採信攝影師說法,認爲裸照構圖和馬內畫作「奧林比亞」的確很像,散佈猥褻物罪名獲得不起訴,但範男出庭改口,不再稱是藝術照並坦承犯行,法官依散佈猥褻物品罪判他2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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