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下藥迷昏「聞到嘉明的味道」 他辯射在外面獲輕判
臺中詹姓男子朝女網友下藥迷昏,對方昏睡感覺被摸胸、硬上,甚至還聞到精液的味道,法院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詹7年,詹上訴堅稱「真的沒進去」,只磨蹭後射精在衛生紙上,更一審以女子下體、內褲均未採到詹DNA,撤銷改依未遂罪判他5年6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詹男2021年8月29日約女網友回家,事先卻買「T2超強迷幻催眠液」摻入水中讓對方喝下,女子隨即昏睡、失去意識,詹趁機脫她衣服摸胸、下體並性侵,女子隔天醒來驚覺不對勁就醫檢查才知遇害。
臺中高分院二審時,詹坦承下藥並有摸胸、用生殖器磨蹭猥褻,但否有性交;女子證稱,她喝了水10分鐘就頭暈目眩,覺得好累好想睡覺,意識模糊時詹脫她衣服自己無力反抗,但感覺到詹親她胸部、摸下體。
女子還說,有聽詹射精後將衛生紙衝馬桶聲音、手冰冰的感覺,有聞到精液的味道,更直言「他的觸感和那個味道,自己都還記得」,遇害後看到類似詹的男性會反感、害怕,淚訴詹「白白傷害了我」、「毀了我的一生」。
二審審酌,詹坦言有摻藥劑在水裡給女子喝,並稱自己是想要和她發生關係,因過去曾性交、在一起過,想說還有沒有機會和她在一起,也確實網購該藥劑,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詹7年。詹不服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臺中高分院更一審查,女子內褲採集到的DNA送鑑定結果爲混合型,研判混有2人DNA,且和詹男不符,另女子下體採集的DNA同樣不是來自詹,而是另有其人,且詹男之前審理也說,雖想追求女子「但真的沒放進去」,當下又怕自己女友會來,很緊張才草草了事。
更一審認爲,依鑑定結果,詹辯稱沒有硬上,僅以生殖器磨蹭女子下體後射精在衛生紙上,並非全然無據不可採,而應僅止於未遂階段,依法予以減刑。
更一審審酌,詹男造成女子身心難以抹滅傷害,但考量雙方調解成立,願賠償62萬元,經女子同意從輕量刑,撤銷改依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5年6月。
女子控訴遭詹男下藥硬上,更一審根據DNA採證認爲僅構成未遂,撤銷改輕判詹5年6月。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