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墜愛情陷阱淪人頭帳戶 法官判免賠

警方逮獲19歲的詐騙集團郭姓車手,在他身上起出假工作證及手機等犯罪工具。(警方提供/林欣儀臺中傳真)

臺中市楊姓女子誤信詐騙集團假投資陷阱,匯款52萬到指定帳戶,她事後向提供人頭帳戶的陳姓女子索償,但法官認爲陳女是被愛情詐騙,才提供帳戶,無詐欺犯意,判陳女免賠。此外,在企業擔任高階主管的江姓工程師,也誤入投資詐騙陷阱,損失1560萬,他配合警方以560萬假鈔「面交」逮捕車手。

判決指出,楊女誤信投資詐騙,匯款52萬元到歹徒指定帳戶,因信貸關係還繳銀行利息錢,後來驚覺受騙,憤而提告向提供匯款人頭帳戶的陳女索償。陳女供稱,她是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名爲「王森」的男網友,因感情親暱才提供帳戶,不知對方是詐團。

法官勘驗陳女與「王森」的手機對話紀錄,發現兩人以「老公」、「老婆」互稱,認爲陳女是受歹徒感情詐騙,沒有詐欺犯意,而楊女是因投資詐騙導致金錢損失,難認定與陳女提供帳戶有因果關係,判陳女免賠,全案可上訴。

此外,61歲的江姓工程師,因好奇加入名爲「源通專線」的LINE投資羣組,原本抱持觀望態度,但眼看其他成員相互分享投資心法及標榜保證獲利,江男也受吸引,在理專帶領下完成投資註冊。

以爲開啓致富之路,江男在2個月內以匯款、面交等方式投入1560萬元,且該羣組爲避免銀行發現,還溫馨提醒若遇到行員詢問,要說領錢是爲了買房地產或名錶精品。江投入畢生積蓄準備提領獲利時,卻被要求繳交560萬股利分紅與管理費,才驚覺受騙報案。

臺中警方準備560萬假鈔拍照取信歹徒,並由江男出面釣出詐團成員面交,逮獲19歲郭姓車手,依詐欺、洗錢防制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