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賣壯陽藥爽賺83萬求輕判 因這關鍵遭駁回

臺中高分院將吳女依違反藥事法送辦,吳女以身心障礙雙親狀況求輕判,二審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

臺中市吳姓女子透過網路,涉嫌販售「馬來西亞猛虎糖」,去年2月間衛福部食藥署人員下單購買後,驗出其中藥物成分恐引發副作用,將吳女依違反藥事法送辦,吳女以身心障礙雙親狀況求輕判,二審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馬來西亞猛虎糖」含有壯陽藥成分「Tadalafil」,必須透過醫生處方纔能使用,食藥署規定市面上不能賣,吳女卻在蝦皮賣場,涉嫌販售6000多包的猛虎糖,獲利83萬餘元,。

經查,吳女在該蝦皮賣場,涉嫌販售6000多包的「馬來西亞猛虎糖」,獲利83萬餘元,吳女坦承犯行,表示因爲家境狀況不佳,爲撫養有身心障礙的父母,纔會販售商品,請法官減刑,一審依違反藥事法,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吳女再上訴二審,仍以相同理請求法官輕判,臺中高分院審酌,吳女在2021年間,已經販售過含有壯陽藥成分的汗馬糖5500顆,獲得彰化地檢署緩起訴處分。

二審審酌,但吳女之前因違反藥事法且是緩起訴期間,就前階段被告構成累犯之事實,除造成政府機關難有效管理恐有漏洞,也對國民健康及用藥安全的危害,在客觀上沒有引起一般同情之處,駁回吳女上訴,判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