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商會籲臺訂明確核電政策
歐洲商會(ECCT)20日發表2025建議書,主題爲「建構2050新臺灣:共創願景」,會中,ECCT理事長尹容(Giuseppe Izzo)(左)將建議書交予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右)。(羅永銘攝)
臺灣能源政策備受各界討論,歐洲商會(ECCT)20日發表2025年建議書「建構 2050新臺灣:共創願景」,直言臺灣面臨再生能源開發緩慢、天然氣發電廠延宕、核能政策不確定性等能源政策挑戰,但朝野未解決爭議,已威脅經濟發展,建議臺灣應訂明確淘汰核電路徑或核能延役計劃。
歐洲商會表示,臺灣制定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政府也深知過度依賴進口石化燃料,需要轉向乾淨能源並採取其他策略,才能強化能源安全。然而,距離2050年只剩25年,短期再生能源目標已然無法實現,若再不採取行動,中長期目標也將落空。
歐洲商會指出,臺灣受限於自然環境和開發條件,在能源領域面臨諸多挑戰。再生能源開發進展緩慢、天然氣發電廠建設延宕,核能政策也充滿不確定性,原本喊出2025年再生能源比例達到20%目標,已被下修至15.5%,且推延至2026年底實現。
針對核能政策,歐洲商會建議臺灣應訂定明確的核電政策,包含制定明確的淘汰核能路徑圖或2030年前的核能延役計劃,避免進一步偏離2050淨零排放目標。
歐洲商會能源與環境委員會主席戴英傑更指出,核能存廢要具體明確,否則恐影響其他能源產業的發展及國外來臺投資意願。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以政府代表身分出席並收下建議書,她指出政府將進行二次能源轉型,衝刺光電、風電,確保企業買到足夠綠電,供電也不會有疑慮。
針對歐洲商會對臺灣能源政策的建議,經濟部表示,先前再生能源開發進度緩慢,主因區塊開發離岸風電3-2期以前的國產化政策,現已與歐盟達成共識,未來不會有產業關聯性的要求。
至於燃氣電廠建置、運作延宕,經濟部官員解釋,燃氣電廠在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問題需與地方政府協調,在設定併網期限目標時,都留有寬裕的供電量,包含民生、產業以及AI用電。
經濟部長郭智輝20日赴立院經委會被問到核電議題時坦言,目前臺灣僅剩下核廢料處理的問題,「只要核廢料可以處理馬上就可以撥雲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