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4/1起開徵 輛數逾841萬

全國使用牌照稅近年開徵情況

一般自用車輛、151cc以上重型機車的全年牌照稅,以及營業用車輛上半年牌照稅,自4月1日至4月30日開徵。財政部統計,114年全國開徵車輛數計841.5萬輛,開徵稅額約665.8億元,開徵車輛數及稅額分別成長2.2%及0.7%,雙雙呈現年增格局。

六都使用牌照稅開徵稅額佔全國比率68%,臺中市開徵車輛數116.2萬輛,開徵稅額近95億元,佔全國開徵車輛數比率13.8%,開徵稅額比率14.3%,開徵車輛數與開徵稅額皆居六都之冠。開徵數量增加最快的地區,則是桃園地區。

目前各地方政府均對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至今年12月31日止,近三年電動汽車的數量快速成長,至114年2月底,電動汽車數量總量97,619臺,預計114年免徵金稅金已逾25億元,佔免稅金額23.7%,爲免徵牌照稅項目的第二名,次於身心障礙車輛免徵。明年起一旦恢復課徵,對地方政府將又是一筆稅收來源。

財政部表示,114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自3月下旬由各地方稅稽徵機關陸續寄發,納稅義務人如對繳款書所載稅額有疑義,可向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洽詢。民衆若已辦理與金融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要在4月30日前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此外,也可透過信用卡、自動櫃員機(ATM),或至四大便利商店等方式進行繳納。

若逾期未繳納,重大罰則包括補繳欠稅、被監理機關注銷牌照,甚至一至二倍的罰鍰。且每逾3日將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地方稅稽徵機關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若有繳稅困難情形,可在繳納期間洽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詢問,是否符合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