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調查員自導自演運毒 毒販更三審再獲無罪
毒販遊政發遭控爲讓自己脫罪免刑,主導安排70公斤安毒走私案讓檢調查獲,高雄高分院更三審時因罪證不足、繼續獲判無罪。(袁庭堯攝)
高雄市調處緝毒組長蔡裕中被控與毒梟遊政發勾結,自導自演破獲一宗毒品走私案,兩人各取所需,蔡男詐領近緝毒獎金,遊男換取免刑。事後遊男一審被判12年,上訴至更二審時法官認定無法證明遊男涉及走私,大逆轉改判無罪。高雄高分院更三審日前宣判,遊男維持無罪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2013年蔡男因1件查緝毒品案拘提毒梟遊男,遊爲求脫罪,2014年自導自演1件港臺走私70公斤甲基安非他命案,供檢調人員逮獲罹癌末期的「死轉手」曾文吉,遊男依證人保護法因此獲判免刑並轉做污點證人。
蔡男事後依「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規定申請破案查緝獎金近50萬元,事後卻遭調查局內部人員檢舉,當時高雄地檢署將蔡男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一審遭判無罪,二審法官認爲,蔡男涉嫌以「以毒抵債」方式與遊男共謀走私案,逆轉改判蔡男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目前仍在上訴中。
遊男則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一、二審及更一審均被判刑,但更二審時法官卻認爲無證據指出遊男有安排或參與走私案,逆轉改判無罪。
更三審法官認爲,遊男子雖曾與運毒集團成員有接觸,但難以佐證其涉及走私及與曾文吉接觸,最後以事證不足爲由、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