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聊友人進屋如廁 居檢男罰20萬
陳男居家檢疫,朋友送餐、門外聊天又借廁所,被南投衛生局開罰20萬元,移送行政院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執法人員前往詢問,陳男希望以關代罰,彰化分署表示不可以易科罰金,最後採分期付款。(彰化分署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26歲陳姓男子去年居家檢疫期間,他的好友特意到鐵卷門外陪聊天,每次都聊超過15分鐘、遭民衆檢舉,南投縣衛生局調閱監視器,發現陳男友人還曾入內借廁所,開罰20萬元,移送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陳男請求「以關代罰」,但行政罰鍰沒有易服勞役制度,只好忍痛分期付款。
彰化分署表示,陳男在2019年12月間到寮國打工,隔年碰到新冠疫情、無法繼續工作,輾轉到馬來西亞後在去年10月18日入境臺灣,依規定在南投縣水里鄉戶籍地進行居家檢疫至該年11月1日。
陳男的朋友擔心他居家隔離期間無聊,去年10月27、29、31日等日,多次主動帶餐點到居家隔離處,並在鐵卷門外與他聊天超過15分鐘,聊天期間朋友因內急,曾進入隔離處所借用廁所被檢舉。南投衛生局開罰20萬,上月底移送彰化分署執行。
陳男喊冤說,不知道借朋友上廁所違反規定,也無奈在寮國打工所賺的錢都在國外花光,回國後打零工爲生,沒有財產所得,寧願被關,希望不用繳罰鍰。但行政罰鍰沒有類似刑法罰金的易服勞役制度,彰化分署同意以分期方式讓他自行繳納。
彰化執行署表示,爲達到行政院要求對新冠肺炎罰鍰「執行到位」,針對轄內衛生局移送案件加強執行,今年至今合法移送執行案件共18件,已成功執行12件,呼籲民衆居家檢疫隔離期間千萬別找朋友來聊天,否則荷包一定大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