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煙防法是進步的法案「管制加熱煙+禁電子煙」符合世界潮流

煙防法是進步的法案 管加熱煙+禁電子煙符合世界潮流 。(圖/指揮中心提供)

行政院今年1月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送進立法院審議,衛福部長陳時中受訪表示,臺灣採用與世衛組織(WHO)相同方式,將加熱煙定位爲指定煙品、納入管理。對於有人質疑政院版的《煙防法》修正案未禁止加熱煙是底線倒退,陳時中澄清說,以前對此是無法可管,所以不能說是底線倒退。

行政院送審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包括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20歲、擴大禁菸室內外公共場所及加重罰則等。修正案也規定禁止電子煙,加熱煙則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纔可上市,未料被批爲「底線倒退」。衛福部長陳時中13日出席「第92屆國醫節慶祝大會」,會後受訪表示,他不同意這種說法。

陳時中說:「這不能說是底線倒退,以前這兩個(電子煙、加熱煙)都沒有管,這是一個新興的東西,政府即時立法來做相關管制輔導是有必要。」

陳時中指出,WHO在去年就已昭示加熱煙是煙品、電子煙不是煙,臺灣也用同樣的方式將加熱煙視爲指定煙品,納入管理、須事前審查、健康評估;電子煙則是禁止;《菸害防制法》也做了許多其他方面的修正,是一個進步的法案,也是應該要做的法案。

★吸菸有害健康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戒菸專線:0800-63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