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借女兒滑 她驚見「爸爸摟女員工照」 母氣炸提告

女兒在平板中意外發現父親與其他女子的親密照。(示意圖/Shutterstock)

經營長照機構的李姓男子將平板送給女兒使用,未料女兒卻發現多張父親與其他女子的親密和私密照片,李妻一眼認出對方是公司女員工,氣得提告求償50萬。高雄法院審理時,李男指照片是不法手段取得,不能作爲證據,也非下屬。不過法官認爲照片中不論何人,都已經越界,侵害妻子配偶權,判他得賠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與妻子在2006年結婚並育有2女,雙方一起經營一家長照機構,後來雙方感情不睦,李妻離開長照機構,但雙方感情依然失和,李男也越來越少回家,2022年底,李男把平板拿給女兒使用,結果卻意外發現,平板的相簿裡有多張爸爸跟1名女子親密和私密照,李妻一看,馬上認出跟李男出遊的女子是公司裡的張姓女員工,氣得她向李男提告求償5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辯稱,照片是李妻盜用他的帳號密碼,是不法手段取得,不能作爲證據,且私密照中的女子是他大學時期的舊女友,跟張女無關。

法官認爲,李男無法提出帳號密碼被盜用的證據等理由認定照片具有證據能力,經檢視照片,是李男於已婚時和張女貼臉、貼嘴、從後方環抱等親暱舉動,此部分照片即可認已逾與其他女性應守份際;雖然性愛照片中的女主角沒有用正臉面對鏡頭,但髮型、臉部輪廓及身形體態與張女相似,且他說詞反覆,不論照片中是何位女性,拍照日期都是他婚後拍下的照片,已足認有侵害配偶身分權益,因此判賠30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