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族納平地原住民 花蓮縣10原民議員共同聲明反對

花蓮縣原民籍議員笛布斯.𫖮賚、高小成、賴國祥、哈尼.噶照、蔡依靜、周駿宥、簡智隆、李正文、陳建忠、田韻馨等10人今共同發出聲明,反對平埔族直接納入平地原住民。(羅亦晽翻攝)

憲法法庭6月28日將針對臺南西拉雅族人西拉雅族羣正名並納入平地原住民案進行言辭辯論,但花蓮縣議會原住民籍笛布斯.𫖮賚等10名議員,今發佈共同聲明,反對平埔族直接納入平地原住民。

花蓮縣原民籍議員笛布斯.𫖮賚、高小成、賴國祥、哈尼.噶照、蔡依靜、周駿宥、簡智隆、李正文、陳建忠、田韻馨等10人,今共同發出聲明指出,族羣自我認同應受保障,身分是與生俱來,非統治者賦予的恩賜,因此任一族羣的自我認同均應給予尊重。

聲明強調,自我認同與制度保障是不同的概念,應分別處理,不能混爲一談,且法定原住民因近代武力征服,失去資源及領域,其結構弱勢地位不易改變,需以積極平權措施實現真平等。不過平埔族因文化同化及民族融合,並無類似法定原住民因生存壓迫造成弱勢結果,認爲不宜逕行納入現有原住民族享受相同的優惠措施。

花蓮縣原民籍議員建議中央借鏡客家族羣模式,設置平埔族羣基本法建立制度性保障,並於行政院設置平埔族委員會統籌辦理平埔事務,其相關的優惠措施與保障制度另訂,相較於直接套用現有的原住民族政策,應較符合實際需要並能避免反向歧視發生。

不過蔡依靜今也在臉書表達不同看法,她說,平埔各族羣應依個別族羣意願,由國家承認,例如西拉雅族、馬卡道族,正如同太魯閣族、噶瑪蘭族、撒奇萊雅族等,正名運動後陸續成爲法定原住民族的一員,但其配套政策,可依其族羣現狀特性擬定,但非常不宜創造「平埔族」此歷史上根本不存在的族羣類別,也不該替其決定另立委員會,並強調自己支持依族羣意願認定各族族名及個人原住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