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死刑釋憲結果「形同廢死」 國策顧問建議:用代表民意公投決定

▲死刑存廢釋憲案,死刑「有條件合憲」。(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37名死囚聲請「死刑存廢釋憲案」,憲法法庭20日做出合憲限縮的判決。對此,國策顧問、作家黃越綏21日表示,死刑有條件合乎憲法,但大法官設下八個關卡,實質形同廢死,而且死刑定讞後執行率不佳,假釋後政府也未有效的輔導,導致再犯,更令人質疑?爲什麼要浪費公帑養這些品德「豬狗不如的人渣」。她給出建議,這種攸關社會大衆的重要議題,不妨利用選舉時,以真正代表民意的「公投」方式來決定。

黃越綏於臉書表示,死刑存廢問題又再次引起人們對人權和實效的重視,雖然死刑有條件合乎憲法,但大法官又設下八個關卡,實質形同廢死,連法界也擔心會讓罪犯,用僞裝精神失常或心智欠缺的疾病爲由,續領免死金牌,

黃越綏表示,而且除了死刑定讞後執行率不佳,是受害者家屬最不能忍受外,假釋後政府單位也未克盡有效的輔導與督促,導致再犯的情況一再出現,更不得不令人質疑?爲什麼要浪費公帑養這些品德「豬狗不如的人渣」。

黃越綏指出,儘管犯罪學者的共識是死刑無助治安,但支持死刑有更強嚇阻效果的研究也同樣存在。事實上在聯合國的「兩公約」內容,雖然強烈的建議廢除死刑,但在實質上並未要求必須廢除死刑,何況聯合國對臺灣的國家主權立場,不也是向來表裡不一?

最後,黃越綏強調,因此建議這種攸關社會大衆生命安全的重要議題,不妨利用選舉時,以真正代表民意的「公投」方式來決定,否則死刑存廢問題也只會一再地陷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紛爭中而無解。

▼國策顧問、作家黃越綏。(翻攝自Facebook/黃越綏)

總統府國策顧問名單

王政鬆、王康秀絹、王欽鈴、白正憲、田詒鴻、余天

余文儀、何美玥、何黎星、吳靜吉、呂子昌、李伸一

李沛霖、李金龍、林光義、林見鬆、林金超、林建滄

林桂添、林凱民、林逸民、林榮松、邱進福、施信民

柯孫達、柯富揚、洪團樟、紀政、範振修、翁源水

康義勝、康銀壽、張田黨、張金華、張旻斌、張秋海

張輝雄、莊和子、莊振輝、莊維周、許肇祥、陳天隆

陳永昌、陳志鴻、陳旺來、陳振文、陳國欽、陳朝龍

陳輝東、曾貴海、程文俊、黃行德、黃金舜、黃俊森

黃奕睿、黃員教、黃越綏、黃銘得、彭添富、楊信

趙中正、廖全平、廖武治、廖美南、樊豐忠、鄭慶祥

盧博基、賴春生、賴博司、賴維信、簡文仁、嚴雋泰

顧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