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府住宅補貼 1/18開始申辦

屏東縣政府將於110年1月18日至2月5日受理申請109年度第二次住宅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000元,申請條件需年滿20歲、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3萬970元、戶籍內每人動產限額低於22萬5,000元及家庭不動產限額現值總額低於530萬元,歡迎符合資格民衆踊躍申請。

屏東縣政府表示,109年12月已覈定2,303戶住宅補貼,尚有444戶可供申請,請租賃住宅地在屏東縣之民衆踊躍提出申請,另適逢秋冬防疫專案,鼓勵民衆於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省時又方便。

屏東縣政府也提醒,請親自送件的民衆避開人潮較爲擁擠的最後一週,且應佩戴口罩並維持社交距離,出門前請確認各項資料是否齊全(如租賃契約影本應記載出租人承租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租賃住宅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等),以免多次往返造成不便,詳情請至屏東縣城鄉發展處網站查詢(https://www.pthg.gov.tw/planeab/cp.aspx?n=0D42807CAAFED72C),或撥打(08)7320415轉分機3326、3328、3353洽詢。